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12月16日讯,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场监管总局) 上一篇:央行:明年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 下一篇:国务院常务会议:要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和使用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