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讯,根据1月17日晚会商研判情况,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第11号调度令,决定从1月18日0时至24时,在严格执行第10调度令各项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对工业企业加严管控措施。具体加严措施为:
一、太钢1台烧结机停产检修;
二、太钢、二电严格控制公路运输,在保障民生和生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路运输以最低负荷运行;
三、清徐县美锦焦化、梗阳焦化、亚鑫焦化焦炉烟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
四、清徐县焦化企业和潞安太化严格控制公路运输,在生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路运输以最低负荷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