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讯,经企业申请,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对2023年1月4日公告的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广西工信厅) [原文链接]
6月4日讯,经企业申请,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对2023年1月4日公告的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广西工信厅)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