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 《实施细则》提出,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章程等登记及备案)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的,可以按不低于 1.25:1置换比例减量置换;其它情形的钢铁冶炼建设项目按不低于1.5:1置换比例减量置换。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如期完成2021年度晋陕蒙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 下一篇: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下降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