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2月19日12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2月19日12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其中,钢铁企业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焦化企业中,A级企业自主减排,B级、C级、D级企业执行48小时出焦时间;禁止湿熄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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