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11月3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11月2日讯,经联合会商,预计2023年11月3日起,受冷空气影响,近地面风力增大,湿度降低,大气扩散条件转好,衡水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衡水市定于2023年11月3日8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上一篇:2日钢谷网全国213家钢厂高炉铁水产量数据报告 下一篇:本周Mysteel钢厂煤焦数据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