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切实抓好煤炭增产增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切实加强煤炭增产增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禁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保证煤矿生产组织稳定有序。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切实抓好煤炭增产增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切实加强煤炭增产增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禁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保证煤矿生产组织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