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调控时间内,各钢铁企业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21〕941号)要求,确保完成第一阶段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同时,A级钢铁企业结合实际自主采 取减排措施;B、B-级钢铁企业高炉停产30%(含)以上(以高炉数量计);C级钢铁企业高炉停产50%(含)以上(以高炉数量计);D级钢铁企业高炉冷炉。烧结机、竖炉(含回转窑)、转炉、石灰窑等配套生产装备停产比例不低于高炉停产比例(以生产线计)。独立球团企业停产检修。11月15日前关停的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不再给予生产负荷;按照“退后十”方案要求,年底前关停的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从18日开始高炉停止装料,11月23日前全部停产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