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上一篇:房地产业1-2月份销售收入由负转正 下一篇:3月下旬重点钢企粗钢日产226.07万吨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