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印发遏制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遏制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办法的通知:对事故发生矿山企业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煤矿瞒报事故由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执行处罚,非煤矿山瞒报事故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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