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暂停执行住房限售政策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2017〕58号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这意味着在郑州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直接出售。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网站:https://www.accstt.com

策略及产品咨询


业务范围:

期、证、汇系统及策略服务咨询:

微信:zztd8486 验证:VIP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1:30),节假日休息


2024011109532457

offline_share
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
contact_phone